儿童权益(children’s rights and interests)sz 儿童以合法身份享有的基本权利。由法律予以保障,不受侵犯。基本内容:
(1)未成年人以被教养和保护为目的的亲权;
(2)未成年人无条件的被抚养权;
(3)无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被监护权。
马克思、恩格斯从理论上充分阐发了童工问题。
首次得到最广泛承认的标志是联合国制定的《日内瓦宣言》。它强调保障儿童的发展,救济需要扶助的儿童,保障儿童生活,使之免遭剥削,培养儿童具有人类之爱等观念。1959 年,联合国通过《儿童权利宣言》
儿童权益理论的提出者
儿童权益(children’s rights and interests)sz 儿童以合法身份享有的基本权利。由法律予以保障,不受侵犯。基本内容:
(1)未成年人以被教养和保护为目的的亲权;
(2)未成年人无条件的被抚养权;
(3)无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被监护权。
马克思、恩格斯从理论上充分阐发了童工问题。
首次得到最广泛承认的标志是联合国制定的《日内瓦宣言》。它强调保障儿童的发展,救济需要扶助的儿童,保障儿童生活,使之免遭剥削,培养儿童具有人类之爱等观念。1959 年,联合国通过《儿童权利宣言》
儿童权利观是人们对儿童应享有的权利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儿童观的重要构成部分。
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对人价值的认可,对人权的关注和对儿童的发现,人们开始自觉,理性的认识儿童的权利。
然而在儿童教育中仍存在忽视和削弱儿童权利的现象,这涉及观念和行为层面,因此应理清儿童权利观的合理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