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证明材料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被评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
2.综合评价的内容:通常分为工作和品德两个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添加其他细节。例如,对于工作方面可以包括工作能力、实绩突出、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对于品德方面可以包括团队合作精神、诚信守信、关心他人等。
3.证明材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对于工作方面可以提供工作汇报、考核表、获奖证书等;对于品德方面可以提供自己参加志愿服务、在岗时的正能量言行记录、所获社会荣誉证书等。
填写综合评价证明材料的注意事项如下:
1.简明扼要:各部分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必过多叙述,避免冗长和重复。
2.真实准确: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夸大、拐弯抹角或虚假。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太过主观的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3.突出优点:在综合评价内容中,要着重突出被评价人的优点和特点。这有助于强化评价人的特点和优势,并能更好地体现出他们的能力和贡献。
4.视情况添加证明材料:在填写证明材料时,需要视情况选择性地添加证明材料。如果一些细节不是很具体或关键,可以不添加。而对于关键性证明材料,一定要提供充分和准确的证据,以确保评价的可信度和关联性。
总之,填写综合评价证明材料需要客观、详实、准确、突出优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添加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