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二手房评估机构
二手房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1.
房屋总价一百万元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
房屋总价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0.3‰;
3.
五百万元至两千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
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