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温回火(加热温度通常为150℃~250℃)可减小工件的淬火应力、降低脆性并保持高硬度。用于要求硬度高、耐磨性好的零件,如刀具、模具等。
(2)中温回火(加热温度为350C~500℃)可显著减小淬火应力,提高弹性。常用于各种弹簧和某些模具。
(3)高温回火(加热温度为500℃~650℃)可消除淬火应力,使零件获得优良的综合力学性能。通常把“淬火加高温回火”称为调质。调质广泛用于处理各种重要的中碳钢零件,尤其是承受动载荷的零件,如各种轴、齿轮等。
钢的热处理高温回火时其回火温度范围为
(1)低温回火(加热温度通常为150℃~250℃)可减小工件的淬火应力、降低脆性并保持高硬度。用于要求硬度高、耐磨性好的零件,如刀具、模具等。
(2)中温回火(加热温度为350C~500℃)可显著减小淬火应力,提高弹性。常用于各种弹簧和某些模具。
(3)高温回火(加热温度为500℃~650℃)可消除淬火应力,使零件获得优良的综合力学性能。通常把“淬火加高温回火”称为调质。调质广泛用于处理各种重要的中碳钢零件,尤其是承受动载荷的零件,如各种轴、齿轮等。
48钢调质处理规范:淬火温度840±10℃,水冷淬火;回火温度600±10℃,出炉空冷。
正火规范:正火温度850-870℃,正火后硬度170-217HBS。
冷压毛坯软化处理:温度740~760℃,保温时间4~6h,以50~100℃/h的冷速,随炉降至温度≤600℃,出炉空冷,处理前硬度≤197HBS,处理后硬度≤156HBS。
600℃。
45号钢调质件淬火后的硬度应该达到HRC56~59,截面大的可能性低些,但不能低于HRC48,不然,就说明工件未得到完全淬火,组织中可能出现索氏体甚至铁素体组织,这种组织通过回火,仍然保留在基体中,达不到调质的目的。
45号钢淬火后的高温回火,加热温度通常为560~600℃,硬度要求为HRC22~34。因为调质的目的是得到综合机械性能,所以硬度范围比较宽。但图纸有硬度要求的,就要按图纸要求调整回火温度,以保证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