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矿山企业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所以3年后换证时需再次进行安全评价
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几年进行一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矿山企业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所以3年后换证时需再次进行安全评价
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应一年检查一次,要确保企业完成生产任务,安全生产条件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必须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随时都要保持正常状态,除了平时正常维护外,每年必须全面彻底地检查一次,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验收或者更换和修复,保障安全生产。
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3年检查一次。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谢谢你的关注
这个没有特殊的要求,根据各自的企业而定。
检查的频次取决于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里面有对检查频次做出要求。
一般厂级综合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车间级一个月不少于一次。
有的企业做的比较好的厂级综合检查一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