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岸线使用权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超过壹万吨级由交通部审批,一万吨以下由各个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审批,是港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但是,由于这种使用权不可以变更使用人,不可以转让,即使是建设单位变更名称都要重新申报,所以也就没有市场和价值,一般财务上不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也没有摊销。
港口岸线使用年限
港口岸线使用权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超过壹万吨级由交通部审批,一万吨以下由各个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审批,是港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但是,由于这种使用权不可以变更使用人,不可以转让,即使是建设单位变更名称都要重新申报,所以也就没有市场和价值,一般财务上不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也没有摊销。
岸线使用权”在法律上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根据“岸线”所在位置的不同,其涉及的法律也不同,主管机关也不同。这是最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