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半月要对井下消防器材检查一次,检查主要包括1、井下各地点消防器材由机电科统一安排配备,保卫科负责备货及年检工作,使用单位负责实施并管理,各处的消防器材安设完毕后由机电科牵头验收并建立台帐备案。(现有固定场所和地点由使用单位重新按照标准配设)。
2、消防器材由该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需搬家到面的必须由机电科组织移交和接收单位办理移交
手续,并备案,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通防工区负责管理。
3、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