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卖了十一次。
初次卖血,是跟阿方和根龙一起,卖血之后叫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挣了三十五块钱,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是距第一次卖血的十年后了, 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还医药费而卖血,还是三十五块钱。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睡了腿断了的林芬芳,为给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好报答林芬芳,还是三十五块钱。
第四次卖血,一九五八年连续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在许三观生日的第二天去买了学,为让家里人吃顿好饭菜。那时候饥荒饭店也只能吃上面条,一家人都吃一元七角钱的面条,只让一乐吃五角钱的烤红薯,气得一乐就离家出走,然后许三观把一乐骂惨了,背着他去吃了面条。
第五次卖血,一乐下乡回来在家休息了十天,身体虚弱,一乐要回乡下时许三观卖血给了他三十元。
第六次卖血,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要来家里吃饭,为讨好队长去卖了血。
第七次卖血(这后几次都是为了救一乐),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去上海的途中经过林浦,在那儿卖了血。
第八次卖血,从林浦坐船到了北荡,又从北荡到了西塘,然后他来到了百里,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
第九次卖血,又到了松林,在松林医院,抽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许三观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又输回到了他的血管里,并且又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
第十次卖血,路经黄店,和来喜兄弟卖了血。
第十一次卖血,是在七里堡的医院。
第十二次卖血(想卖血),是因为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结果没卖出去,当然最后还是吃了炒猪肝,喝了黄酒,还不止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