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为公安机关在取证需要等目的下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刑拘15天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限制被刑拘人身体自由的时间为15天。意味着被刑拘人在该期间内被限制了自由,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不能随意离开指定地点,同时也可能面临收缴财物或者证件等措施。刑拘期间,被刑拘人可以向自己的亲属、律师或者其他指定人员通知情况。
如果在刑拘期间,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进一步对被刑拘人进行侦查,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此时被刑拘人面临进一步的限制和法律程序的起诉。如果经过侦查后,公安机关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限制被刑拘人的自由,可以根据法律程序符合相关审批条件释放被刑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