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为规范产品型号的命名,以便于识别,归类和管理,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产品型号的命名,对于定单产品及客户特殊要求的产品,则可按顾客要求或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对于原工厂已生产的产品,如原型号的命名规则与本规则有冲突的,为保持产品的延续性,可以仍按照原产品型号组织生产销售,但重新设计,改性的产品必须按此规则命名。
2.术语和定义
3.产品型号命名规则
3.1基本原则:
产品型号命名必须具有唯一性,同一型号不得使用在两种产品上。产品型号的命名或命名的变更必须由产品企划部门提出,经由工程设计部登记备案后方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