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中关于乡土本色的概括为:
1、 以农为生的人, 世代定居是常态, 迁移是变态。
2、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每家所耕的面积小, 小农经营; 二是在需要水利的地方, 需要合作灌溉; 三是为了安全; 四是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
3、 村落间关系是孤立的、 隔膜的——地方性限制——“熟悉” 的社会, 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即礼俗社会, 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法理社会。
4、 与人交往的原则是个别化原则, 乡 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 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动的规则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