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级交底制度。
(1)第一级为项目施工技术总体交底, 由项目总工对工程总体情况向各部门负责人、分项工程负责人及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
(2)第二级技术交底为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在分部工程施工前,向各分项工程为单元向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3)第三级技术交底是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或现场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向技术员、工长或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以上三级交底中,如涉及到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内容,或是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工程,以及整体项目中的重大工程、重要分项工程,应由总工程师亲自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