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三大制度是:土地制度改革、合作化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制度。这些制度被视为新中国对农业社会主义化的尝试和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消灭封建地主阶级剥削,解放农民,实现土地公有制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合作化运动则是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大规模化生产,鼓励农村集体化经营,推广现代化农业科技,并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而农村人民公社制度是1958年推出的,旨在高度集中的管理方法下,将农民组织为大规模社会化企业,推动城乡结合部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这些制度的实行和试验,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弊端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