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锻造加工余量的国标是根据国家标准《机械工程技术条件通则》(GB/T 1184)来确定的。根据该标准,不锈钢锻造加工余量应根据具体材料、零件形状、工艺要求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长度余量:一般按照1%-2%的长度余量进行设计,具体数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直径余量:一般按照1%-2%的直径余量进行设计,具体数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厚度余量:一般按照5%-10%的厚度余量进行设计,具体数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材料和具体工艺要求可能会有不同的加工余量要求,因此在具体设计和加工过程中,应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