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收敛法是一种判断级数是否收敛的方法,其极限形式有以下三种:
1. 比较审敛法:当所求级数 $a_n$ 的绝对值和另一个已知收敛的级数 $sum b_n$ 的绝对值之比在 $n$ 充分大的时候,其结果为一个正常数,则两个级数同时收敛或同时发散。
2. 比较摆动法:当所求级数 $a_n$ 的项与另一个已知收敛的级数 $sum b_n$ 的项交替相加时,若$|a_n|leq b_n$,则若$sum b_n$收敛,则$sum a_n$也收敛;若$sum b_n$发散,则$sum a_n$也发散。
3. 极限比较法:当所求级数 $a_n$ 与已知收敛的级数 $sum b_n$ 的绝对值之比在 $n$ 充分大的时候,其极限值为一个正常数 $L$,则$sum a_n$ 与$sum b_n$ 同时收敛或同时发散;当 $L = 0$ 时,若 $sum b_n$ 收敛,则 $sum a_n$ 也收敛。
总之,比较收敛法是判定级数是否收敛的重要方法之一,可以通过比较待求级数与已知级数之间的绝对大小关系,来确定级数的收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