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对于外门窗的安装,要求符合以下副框的规范:
1. 副框的选材应符合相关标准,一般可采用铝合金、塑钢、不锈钢等材料制作。
2. 副框的安装应牢固可靠,固定件(如螺丝、膨胀螺栓等)应使用符合标准的配件,并且数量足够,安装位置均匀。
3. 副框与主框之间应有适当的密封条,能够有效防止风雨、尘土的侵入,保证空气密封性。
4. 副框的安装应保证与主框之间的垂直度、平整度、水平度等要求,门窗的开合应灵活,无卡滞现象。
5. 副框的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根据需要进行防晒、防护色等处理。总之,浙江省要求外门窗安装副框时,需要符合相关的选材、安装、密封、平整度等方面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外门窗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具体的规范要求可根据当地相关门窗产品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