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小操作场地面积 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考虑到举高车的支腿横向跨距不超过6m,同时考虑普通车(宽度为2.5m)的交会以及消防救援人员携带灭火器具的通行,一般以10m为宜。
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应小于15m×10m。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10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二)场地与建筑的距离 一般如果扑救50m以上的建筑火灾,在5-13m内消防登高车可达其额定高度,为方便布置,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三)操作场地荷载计算 虽然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不会影响消防车荷载,但为安全起见,不宜把上述地下设施布置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内。
同时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应按承载大型重系列消防车计算。
(四)操作空间的控制 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同时要避开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危险场所等的泄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