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京畿地区发生蝗虫,唐太宗前去查看灾情,看见蝗虫,他顺手捉了一只放进自己的嘴里,并咒骂道:“老百姓靠庄稼养活生命,而你们却吃庄稼,我宁愿让你们吃我的内脏。 ”侍从见此劝说道:“蝗虫是污秽之物,吃下去会生病的。 ”唐太宗说:“为了不让老百姓受苦,我不怕生病。 ”于是,他把蝗虫吞咽了下去。此后,蝗虫再没有造成大的灾害。
贞观元年至三年,关中、关东地区发生水旱,蝗、霜之灾,唐太宗当即下诏“所在赈恤,无出今年租赋”。对那些生活极度困难,“卖子以接食”的(当时买卖儿女是合法的),唐太宗下诏“出御府金帛为赎之,归其父母”。就这样用国库的钱把那些卖掉的孩子全部买回来,还给了他们的父母。使那些破碎的家庭又重新圆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