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是指为了指导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监理工作而制定的具体指导性文件,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理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包括监理单位组织机构、监理人员职责分工、监理人员数量及配备标准等。
2. 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监理的阶段、监理任务、监理依据、监理程序、监理方式、监理标准等。
3. 监理计划:包括监理阶段划分、监理时间节点、监理活动计划等。
4.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包括设计文件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处理等。
5. 施工合同管理:包括对合同的审查、变更管理、索赔管理等。
6. 工程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检验与控制、验收管理、质量技术资料的编制与管理等。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
8. 工程变更管理:包括工程变更申请程序、变更内容审核、变更后的施工方案及费用估算等。
9. 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验收资料的编制等。
10. 监理报告编制:包括监理日报、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竣工监理报告等。
11. 其他相关事项:包括监理费用管理、工程索赔及争议处理等。
总之,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需要全面细致地规定监理工作范围、监理标准及各项工作流程,为监理单位提供具体操作指导,实现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