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国际刑警基本上没有可能。一是公安和司法不是一个系统。二是在我国专职国际刑警人数很少,只有在公安部才有专职部门和人员,省市公安厅局最多就是几个联络员还不一定是专职的。国家刑警只是对外工作时的一种叫法。
成为国际刑警,国际刑警组织没有警察实体,它只是个负责各个国家警察间联络的常设机构。它把从一个国家获得的信息统一汇总,再发布给其他成员国。并对信息进行过滤,总结,并协调各个国家间的警察合作。
我国国籍人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刑警,比较有接触的就应该是公安部对外关系事务办公厅国际刑警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