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0日(注: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罐体基础设施采购安装、预处理装置、液化装置(含BOG压缩)、公用工程站(锅炉、空压制氮站、导热油装置、脱盐水站)、冷剂储罐区、装卸站台、地面火炬、消防水站(不含消防水池的土建)、泡沫站、循环水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全厂总变电点所、消防水变电所、全厂性公用系统(外管、电气、电信、消防、全厂管线综合)、地中衡、化验室、抗爆控制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采购工作:承包商负责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装卸、验收、仓储等工作。
(2)、承包商按照设计范围、发包商要求,负责本工程的土建和安装施工、承包管理、单机试车、人员培训、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装置性能考核和工程移交,配合项目竣工验收;进行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维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