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系统中,按压力高低划分,有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管网内经常保持满足灭火时所需的压力和流量,扑救火灾时,不需启动消防水泵加压而直接使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
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由稳压设施保持系统中最不利点的水压以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由压力联动装置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它适用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和二者合用的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消防给水管网中平时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不能满足灭火时的需要,系统中设有消防泵的消防给水系统。在灭火时启动消防泵,使管网中最不利点的水压和流量达到灭火的要求。它适用于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则不宜采用。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平时压力较低,但不少于0.1Mpa,灭火时要求的压力和流量由消防车或其他方式加压达到压力和流量要求的系统。
《规程》中要求,在设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层建筑中,当屋顶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保证局部楼层最不利点的消防给水静压要求时,应采用局部稳压设施。故局部稳压设施仅是属于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一种给水方式,它相当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增压设施。
局部稳压设施:是指在消防给水系统中,用于保证局部最不利点水压要求而设置的消防稳压泵、消防稳压罐,它是由消防稳压泵和消防稳压罐共同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