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调戏属于性骚扰罪。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轻度的性骚扰行为,即以言语、文字、图像或者其他方式对他人进行不正当的性关注和性暗示,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等行为,属于轻微的性骚扰行为,是违法行为。
2.由于语言调戏作为一种典型的性骚扰行为,不正当的言辞和动作会给被调戏的人造成心理不适,影响其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等行为,因此应该予以严惩。
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有着不正当行为的人应该及时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大家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