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充电和补充电(1)在下列情况下需对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或补充电;1)电池系统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先对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2)电池组全浮充运行每三个月,或当有两只以上电池电压低于2.16V时;3)电池搁置停用时间超出二个月。
(2)均衡充电/补充电的方法推荐如下:GFM系列蓄电池以2.34V~2.38V/单体,GFMG系列蓄电池以2.35~2.40V/单体充电16~20小时。电池均衡充电时温度补偿系数为-3.5mV/℃/单体。注意:
(1)上述充电时间是指温度范围为20℃~30℃。如果环境温度下降,则充电时间应适当增加,如果环境温度上升,则充电时间应适当减小。
(2)当均衡充电后,对于仍低于2.16V/单体的落后电池,应进行O.1 C10A放电 3-4h,然后以0.1C10 A限流2.38V/单体,GFMG系列电池2.40V/单体恒压均衡充电。
3、在特殊情况下,电池组需尽快充足电,可采用快速充电方法:GFM系列电池:限流值≤O.18C10A,充电电压为2.34V~2.38V/单体;GFMG系列电池:限流值≤O.2C10A,充电电压为2.35~2.40V/单体。
(1)不同放电深度,电池充足电的时间参考(见表2)表2不同放电深度电池充电所需的时间放电深度(%)
恒流充电电流(A)
恒流转恒压时间(h)
恒压充电电压(V/单体)
充电时间(h)20
0.10C10
1.6
2.36
120.15C10
1.2
2.36
1050
0.10C10
4.3
2.36
180.15C10
3.3
2.36
1680
0.10C10
6.8
2.36
200.15C10
5.5
2.36
18100
0.10C10
8.7
2.36
240.15C10
6.8
2.36
22注:C10代表10小时率容量值(2)请正确参考下表设置,开关电源、直流屏参数(见表3)表3开关电源、直流屏参数设置参数内容
GFM
GFMG浮充电压(25℃)
2.24~2.26V/单体
2.25~2.28V/单体均(再)充电电压(25℃)
2.34~2.38V/单体
2.35~2.40V/单体充电限流
≤0.15C10(特殊情况下限流值可提高至0.18C10)
≤0.15C10(特殊情况下限流值可提高至0.20C10)温度补偿系数
-3.5mV/℃/单体
-3.5mV/℃/单体均浮充转换电流
0.005 C10~0.01 C10A放电保护电压
1.85V/单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