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是对事物属性与联系的认识。它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
根据知识的来源,可以分为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前者指个体通过亲身参与实践所获得的知识,后者指通过书本或其他媒体获得的知识。
在教育心理学发展史上,心理学家最早从知识学习心理过程的实质或特点等角度对知识进行分类。
奥苏贝尔按知识学习的难易程度将知识分为表征、概念、命题、规则及高级规则五类。加涅按知识学习的结果将知识分为智慧技能、认知策略、言语信息、动作技能及态度五类。
这些心理学家力图根据知识学习过程的性质对知识进行分类,使知识的类型能反映出学习的不同心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