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修的设备。 2)安全距离小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规定的设备。安全距离规定:
1、0kV及以下(13.8):0.35m;
20、35kV:0.6m;
63(66)、110kV:1.5m;
220kV:3m;
330kV:4m;
500kV:5m;
750kV:8m. 在35kV及以下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但小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规定,同时又无绝缘挡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5)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