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私自接案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按现行法律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同时律师禁止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所以,即使是大律师,也不可以直接的接案,而要通过律师事务所接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