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职工为争取更好工作条件等共同目标而自愿联合的组织。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是为了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工会的职能是: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具体内容如下:
1、维护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2、建设职能:是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工会具有的一项社会职能;3参与职能:包括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的民主渠道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工会要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群众性监督的力度,主动参与立法,从源头上依法维护职工的权益;4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参与研究和制定有关职工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职工教育计划,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职工教育进行监督,开展对职工文化技术素质状况的调查,提出加强和改进职工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企事业职工的培训工作,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