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行为主义,亦称“认知行为主义”。是指美国新行为主义者爱德华·托尔曼于20世纪30年代创立的心理学理论体系。反对华生的刺激一反应公式和分子性行为研究,吸收完形心理学思想,主张研究动物和人的整体性行为。
认为整体性行为具有趋向或避开某种目标的目的性和达到目的的认知性。在刺激和反应之间加入需求、认知两种中介变量,强调中介变量对行为的决定作用。通过动物实验,提出符号学习理论。由于只描述客观行为,不涉及主观意义,故不同于麦独孤主观主义的目的心理学。该理论以整体性行为和中介变量承认目的、动机、欲求、内驱力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华生古典行为主义的缺陷,成为认知心理学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