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普遍联系引起事物的运动发展。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集中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既作为个体事物存在,又作为联系中的事物存在。联系具有一系列特点:
首先,联系具有客观性。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之中存在的,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其次,联系具有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有三层含义: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再次,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多样的。
最后,联系具有条件性。条件是对事物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对条件要唯物辩证地去看待。其一,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
(二)事物的变化发展
世界上的各种事物不仅是普遍联系的,而且是变化发展的。物质世界的发展,特别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