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硝酸钠是我国允许使用的发色剂。它在肉制品中由于细菌作用而还原成亚硝酸钠而起护色和抑菌的作用。我国规定可用于肉类制品,最大使用量0.5g/kg,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肉制品加工中用作发色剂,可防止肉类变质,并起调味作用。也用作抗微生物剂、防腐剂。过量的亚硝酸钠会致癌。亚硝酸钠在烹调和消化过程中会和食物中的胺反应,产生致癌物质亚硝胺类化合物。传统食品中也存在亚硝胺,例如腌肉和咸鱼干。
在19世纪20年代,美国一次重要的肉制品腌渍工艺的改进减少了69%的亚硝酸盐使用,这使得当时胃癌患者的死亡率骤减。
而在1970年前后,人们发现抗坏血酸(即维生素C)可以有效抑制亚硝胺的产生。
这使得美国要求肉制品中必须含有至少550ppm的抗坏血酸。
制造商有时会使用成本更低但效果相当的异抗坏血酸作为替代。
制造商也会添加α-生育酚(即维生素E)来起到进一步效果。上述三种化合物均通过它们的抗氧化性来抑制亚硝胺的产生。
异抗坏血酸为例,它可以通过氧化还原作用将亚硝酸钠的转化物亚硝酸酐还原为一氧化氮,而自身被氧化为脱氢抗坏血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