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三、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五、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先责令整改,如果逾期未改的,再罚款。
六、根据上述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直接付款是不对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证据提起行政诉讼。
七、建议你查询并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