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号)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大连医科大学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大医发〔2021〕52号)等文件要求,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临床医学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连医科大学现开展2021年接收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具有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临床医学事业奋斗作出贡献的信念。
(二)获得硕士学位。如获非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要求学士学位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下各学科。
(三)已获得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则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与申请专业领域一致)或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职称资格证书(原则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与申请专业领域一致)。
(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申请的专业领域公开发表CSCD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英文论文1篇(会议论文、译文、综述除外)。
(五)申请人所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学位领域与所申请导师的专业学位领域一致,并征得所申请的专业学位导师同意。
(六)如申请人所在单位与导师工作单位不一致,需提交《大连医科大学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脱产学习承诺书》。
如因规培专业设置、专业领域交叉及其他特殊情况,可提交情况说明,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小组审议。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方可申请。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接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
申请人通过导师所在基地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一)材料准备如下:
1.《大连医科大学2021年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电子信息表》(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