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要求:
1.考生参加200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A类地区相同报考专业的分数要求。
2.考生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或基本相同(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4.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须用2006年研究生网报期间所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5.办理程序: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将加盖研究生招生办公章的《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寄送至拟调剂的相关学院(所),经审查同意后,由各学院(所)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复试。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者,由我校研招办给报考学校出具调剂函,调阅考生试卷等报考材料。
我校现有以下专业接收调剂生:
院、所
专业
外国语学院
俄语语言文学
音乐学院
音乐学、舞蹈学
商学院
劳动经济学、企业管理
数学与统计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
物理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凝聚态物理、材料物理与化学、理论物理 、电路与系统、核技术及应用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课程与教学论、土地资源管理
体育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
日本所
世界经济、日语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