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是实践合同的一种。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借款实际交付时,合同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