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是: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