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义务有:出资、不得滥用权利、参加股东会会议、不干涉公司正常经营、特定情形下行使表决权。股东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