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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通知股东的方式

发布时间:2023-04-17 08:22:29

股东会通知股东的方式是: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

股东会通知股东的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通知股东的方式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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