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异地合并的具体程序是: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通知、公告债权人;
7、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
8、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的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