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终止终止时承租方需要履行的义务是返还所占有的租赁物。双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则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租赁物应当依约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