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分公司如下:
1、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公司设立前置审批;
5、出资验资;
6、申请设立登记;
7、登记发照。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