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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发布时间:2023-04-17 09:50:31

质押合同一般在承诺生效时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是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时。

质押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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