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但没有强制性规定。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