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人民币二亿元。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