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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4-17 10:11:08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是: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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