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限制的条件有: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许多可能的买主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六条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