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坚决不履行合同应该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可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该方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