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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17 11:39:07

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发生效力)。

效力待定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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