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金融票证的三票一证是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金融凭证是指其他银行的结算凭证,如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一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八十二条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