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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谁来赔偿

发布时间:2023-04-17 12:08:22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应当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使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也可以根据法定的清偿顺序等待清偿。

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谁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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